2019年兰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绩效模拟测评报告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2016年5月,兰州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促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提升整体城创效果、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国家制定了很多与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绩效模拟测评也正成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督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绩效的重要手段。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绩效第三方评估是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食品安全发展现状、战略规划以及管理需求,构建出一套科学、客观、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估标准以及评估方法,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通过绩效评估,可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而为公众构建安全、放心、规范的食品消费环境。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为进一步了解兰州市各区县以及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服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食品安全奖惩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扎实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受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兰州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对兰州市三县五区以及与食品安全工作联系最紧密的十个食安委成员单位2019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
兰州大学应急管理研究中心遵循客观、合理、可行、持续和可测的基本原则,基于逻辑模型构建了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绩效测评框架,围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以及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重点,结合文献调研、问卷调查、深度访谈、调研分析等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结果”等逻辑环节找出绩效产生过程的关键要素,并把各层面的关键要素转变为具体的评价指标,通过专家咨询以及主观赋权等方法确定指标权重,最后形成对兰州市各区县涵盖“投入、过程、产出与结果”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以及27个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与食品安全工作联系最紧密的十个食安委成员单位进行目标管理绩效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查阅部门资料、深度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获取关键绩效信息,进行绩效诊断,采用功效系数法对绩效信息进行统计,得出综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