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白银张掖两市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综合评价研究
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安排部署,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决定在白银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张掖市(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承担依托土地督察业务服务机构支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试点。在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与管理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督察的同时,开展对市县地方政府土地利用与管理综合评估试点,并将综合评估纳入依托土地督察业务服务机构支撑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研究团队负责此次评估试点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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