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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DB62/T 5154—2025《甘肃省灾后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规范》解读

文章来源: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0日 点击数: 字号:【

近日,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兰州大学、甘肃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中心起草的《甘肃省灾后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标准将于2025年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我省地处西北内陆,地质地貌复杂,是地震、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历史上,汶川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岷县漳县6.6级地震、积石山6.2级地震等重大灾害均造成大规模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以积石山地震为例,灾后各方紧急筹措搭建的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板房近1.6万套,规模庞大,时间紧迫。从实践来看,当前在安置板房的规划选址、建设搭建、设施配套及长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影响了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工作的整体效率与质量。为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有效回应现实困境,科学规范未来工作,制定一部针对性强、指导性明确的灾后受灾群众安置板房搭建和管理的地方标准,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搭建、配套设施、管理等9部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所有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灾后安置单层钢结构装配式板房的搭建和管理工作。

(二)总体要求

明确了灾后安置板房搭建的基本原则,对安置板房建设使用管理全链条提出了要求,确保安置板房建设做到选址安全可靠、建设搭建规范、设施配套齐全,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实现安置点有序、可持续运行。

(三)选址

明确了灾后安置板房的安全环境、居住环境、交通环境等具体要求。选址工作须坚持“安全第一”根本原则,在全面评估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基础上,科学规避灾害隐患区及污染源,确保场地安全稳定。优先利用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现有公共设施或闲置用地。同时,应遵循“交通便利、利于疏散”原则,保障受灾群众安全、快速转移与妥善安置。

(四)规划设计

规定了设计要求和安置板房区、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区、公共服务设施区的设计原则和相关技术参数。设计总体应包括建筑布局、功能区、出入口、管网、无障碍设置等内容,应满足消防、安全疏散、物资运输、医疗救护等要求。依据卫生、安全与防火等相关规范,对安置板房区、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区、公共服务设施区规划布局与建筑设计提出明确要求,通过量化指标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与公共卫生安全。

(五)建设搭建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明确了安置板房搭建的基本规定以及场地准备、安装、验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旨在确保安置板房的施工质量与工程安全。板房安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完工后执行规范的验收程序,包括施工单位自检、按标准联合验收及合格后办理移交,以落实安全责任,保障板房建设合规可靠。

(六)配套设施

围绕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公共卫生与公共安全的核心需求,对安置区配套设施的配置作出系统性规范,旨在确保安置点功能完善、运行有序。基础生活设施中明确供水、排污、电气、通信、供暖、消防救援、标识、医疗服务、警务学校、综合服务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共安全与服务设施中要求根据安置规模合理设置警务室、消防站及医疗点等,并配备必要的综合服务空间。长期使用的安置点,应结合实际进行适老化、适幼化等无障碍改造,体现人文关怀。

(七)管理

基于安置点全周期规范化运行与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对安置板房的使用管理、结束与关闭、日常储存管理等作出系统规定。日常管理中要求大规模安置点设立综合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安置期结束后,应依程序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并对板房建筑进行全面评估。拆除后的板房构件须分类处置,包括直接回收完好构件、修复利用可再使用构件、规范报废严重损坏构件,并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实现资源闭环管理与高效再利用。日常储存管理中对板房储存区域建设及管理制度等做出了规定。

三、标准实施意义

该标准是我省首部针对灾后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板房建设与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规范安置板房建设流程、提升灾区群众临时居住安全与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灾后安置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为灾后安置板房搭建与管理提供明确技术依据,推动安置工作向标准化、程序化运作转变,将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需求和权益。